关于2016年度科技成果与学术交流工作量核算统计的通知 全院教工: 根据《关于统计2016年度学术论文和著作的通知》的要求,同时为完成学院对教工科研工作量的核算,经学院办公会讨论通过,现对2015年12月1日至2016年11月30日科研成果和学术交流成果进行工作统计,请各位教工认真对待,填报各项表格。 一、时间节点 2016年12月12日前将表格电子版以教工姓名命名发送至yanjinshan@hrbeu.edu.cn,纸质佐证归档纸质材料一式1份送至学院科技办11#3032室,经过现场核对后,电子表格打印一式2份科技办与教工各执1份,科技办与教工双方签字认定作为年底工作量核算标准。 请各位教工对本人的数据进行认真核查,确保数据信息完整和真实可靠,不符合要求的数据将不在统计之列,其他事项请联系科技办。 二、统计要求 1.为保证统计数据的真实可靠,各位教工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不能漏掉本人完成的科技成果,但也绝不允许虚报成果。 2.教工要严格按照统计工作的整体安排,按时报送统计数据。 3.具体的统计要求详见附件。 4.同一成果只进行一次计算,如有重复按最高值计算,例如某文章被SCI和EI双索引,则只计SCI索引。 5.电子表格及附件需在学院网站下载。 附件:1. 航天与建筑工程学院2016年科技成果与学术交流工作量核算统计表; 2.哈尔滨工程大学学术成果统计填表说明; 3. 学科分类与代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