航天与建筑工程学院关于2017年寒假期间相关安全工作的通知

时间:2017-01-19作者:文章来源:航天与建筑工程学院浏览:145

哈尔滨工程大学航天与建筑工程学院文件


航建字〔2017〕2号


航天与建筑工程学院关于2017年寒假期间相关安全工作的通知

各单位:

  2017年寒假将至,为了确保假期教学、科研、生活的正常秩序,维护学院的安全稳定,根据学校《关于2017年寒假期间相关安全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现就做好寒假期间学院安全工作提出如下要求,请各单位组织人员、认真落实。

  1.充分认识假期安全工作的重要性,牢固树立“以人为本、安全第一”的思想,以对师生员工生命财产高度负责的精神,落实各项安全工作。把责任落实到岗到人,将工作做细、做实、做出成效。要克服麻痹和侥幸心理,增强责任感和自觉性,要依照有关法规和制度,细化实化每一项安全措施。

  2.放假前,在各单位内开展安全隐患自检自查工作,及时消除安全隐患,对存在的隐患及整改情况基层要留档备查。各单位结合12月份学院组织的安全大检查存在隐患的整改情况认真复查,做好备查记录。                     

  3.各单位要对本单位的教师、员工及学生开展一次以预防自然灾害、交通、火灾、食品中毒、溺水等事故为重点的安全专题教育,全面提高师生员工安全、法制意识和自防自救能力。要重点增强师生员工交通、饮食、防溺水等安全知识的教育,避免师生员工在假期外出旅游期间发生意外。

  4.假期期间组织学生参加实习、实践的基层,须做好学生的安全教育、安全防护措施,并与参加实习、实践的学生签订安全承诺书。

  5.对于假期期间开展科研、生产等相关业务工作的,请各单位将工作内容、时间、地点、安全负责人进行登记备案备查,严格落实安全责任,确保安全。

  6.假期期间无人的房间,必须断水、断电、关好门窗。

  7.加强值守,落实重大事项报告制度。各单位要加强对值班工作的监督和检查,严防脱岗、漏岗现象发生,所有值班人员都要坚守岗位,尽职尽责,要保证值班电话畅通。要认真执行重要事项报告制度,遇到紧急和重要情况,必须立即向学院及上级主管部门报告。

                                   航天与建筑工程学院

2017年1月12日


哈尔滨工程大学航天与建筑工程学院综合办公室   2017年1月12日印发

共印10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