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做好学校接收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以下简称“推免生”)工作,进一步提高研究生生源质量,加大拔尖创新人才选拔培养力度,按照《教育部关于印发〈2018 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的通知》(教学〔2017〕9 号)、《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8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17〕13号)及教育部推免工作相关文件要求,结合学院实际,特制定本细则:
一、接收推免生工作的基本原则
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和宁缺毋滥的选拔原则。
二、接收推免生的学科或工程领域
航天与建筑工程学院接收推免生的学科:力学、动力工程及工程热物理、土木工程、航空宇航科学与技术。
航天与建筑工程学院接收推免生的工程领域:建筑与土木工程、航天工程。
三、接收推免生应具备的基本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身心健康。
(二)勤奋好学,思维敏捷,成绩优异,学术研究兴趣浓厚,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创新能力和专业能力倾向。
(三)诚实守信,学风端正,无任何考试作弊和剽窃他人学术成果记录。
(四)品行表现优良,无任何违法违纪受处分记录。
(五)身体健康状况符合规定的体检标准。
(六)获得所在学校推荐免试资格的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
四、接收推免生工作的组织
学院成立由院长担任组长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主要负责成立学院的专家复试小组;制定复试办法;明确复试要求;确定复试时间;确定拟录取名单及录取类别;受理考生异议等。专家复试小组由具有副高级以上职称的本校在职教师组成,每个复试小组人员不少于5人。另设秘书一名,主要负责进行复试情况记录、安排复试、收回参加复试考生的申请材料并在复试结束后统一送交教务办公室存档等相关事宜等。
五、接收推免生工作的时间安排
(一)第一批推免生为本校推免生(本校推免生仅此一次复试机会)和能参加复试的外校推免生, 9月29日上午8:30在11#号楼3024房间,进行资格审查,下午2:00在11#3067进行第一批推免生的复试,名单另行通知。
(二)第二批推免生为未参加第一批复试的外校推免生),复试安排根据学生报名情况另行通知。
(三)复试以面试为主,复试时间每个学生不少于20分钟,复试成绩采用百分制。复试内容包含测试考生对本专业理论知识和应用技能的掌握程度,考查考生利用所学理论发现、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特别是考查考生是否有浓厚的学术研究兴趣、较强的创新意识和创新能力、在本专业研究领域的发展潜力。外语听说能力测试。思想政治品德考核。
(四)资格审查(提供原件和复印件)
1、大学本科阶段所修课程成绩单(需加盖教务处公章)。
2、国家外语考试成绩单或相关外语等级考试合格证书。
3、个人简历、学生证、身份证、获奖证书、各类代表性成果
4、国防生需提供加盖公章的《国防生报考研究生审批表》。
(五)参加复试的推免生需通过网银缴费(不收取现金)交纳复试考试费100元/人次。网银缴费请登录哈尔滨工程大学缴费平台(网址:http://pay.hrbeu.edu.cn/payment,注册后缴费;我校本科生无需注册,请使用“学号”登录缴费平台后缴费)。
请缴费人务必确保所选择的参加复试院系、考生姓名、证件号码正确无误。
网上缴费时间:2017年9月28日-10月24日。
六、接收推免生的体检工作:
(一)时间:2017年9月28日-10月25日(节假日除外),上午 8:00-11:30。地点:哈尔滨工程大学医院
(二)体检当日在校医院二楼财务科领取体检表格认真填写。
(三)抽血检验时间为每天上午 8:00-10:00。
(四)抽血检验当天早晨须空腹,最好前一晚 9:30 之后不进食(可适量饮水)。
(五)每人带一寸彩色照片1张,体检费90元,体检时在校医院收费窗口交费并领取收据。
七、其他说明
(一)“硕博一体化”:非国家重点学科工科专业的推免生若有意继续攻读我校博士研究生,可申报学校的“硕博一体化”人才培养项目,学院考核通过后需签订培养协议,项目培养期间享受直博生待遇。有意愿申报“硕博一体化”的同学在资格审查时,向教务办提交“硕博一体化”申请,否则视为放弃。
(二)硕博连读:在参加我校组织的推免生复试过程中,未进入我院“硕博一体化”人才培养项目的学生亦可自愿提出硕博连读申请,通过学院组织的初选后,成为我校下一年级硕博连读生的候选人。
(三)拟报考我院的推免生,请在2017年9月20日后登录研招网主页(http://yz.chsi.com.cn)注册、上传个人电子照片。9月28日研招网报名系统开通后,请推免生填报我院相关专业志愿。。
(四)接到我院从研招网推免报名系统发出的复试通知的推免生,请24小时内登录研招网接收复试通知。
(五)通过复试的推免生,我院将通过研招网发放待录取通知,接到待录取通知的推免生请在24小时内予以确认,否则,将视为自愿放弃拟录取资格。
(六)根据教育部文件规定,对存在下列情况之一的推免生不予录取或者取消入学资格:
1. 复试不合格者。
2. 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结果不合格者。
3. 申请人提交的材料有弄虚作假者。
4. 体检不合格者。
5. 入学前未取得本科毕业证书或学士学位证书,或受到处分的。
(七)复试通过并接收我校待录取的推免生,请在2017年10月25日前研招网通过系统缴纳报名费;拟录取的推免生(含直博生)不需要参加2017年11月份的现场确认环节。
(八)报考我校推免生的优惠政策按照学校文件执行。
八、如有疑问,请与航天与建筑工程学院教务办公室联系。
联系电话:0451-82569241 联系人:曾繁丽
航天与建筑工程学院
2017年9月23日
附件1-3.doc1. 哈尔滨工程大学2018年接收推免生复试记录表
2. 哈尔滨工程大学2018年推免生保留入学资格申请表
3. 定向就业培养硕士研究生协议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