航天与建筑工程学院2018年度博士生“申请-考核”制秋季学期招生综合考核工作方案

时间:2017-11-06作者:文章来源:教务办浏览:1011

  根据研究生院《关于开展2018年度博士生“申请-考核”制秋季学期招生工作的通知》,结合航建学院的具体情况,特制定《航天与建筑工程学院2018年度博士生“申请-考核”制秋季学期招生综合考核工作方案》。
  一、综合考核内容:申请材料审核、初试、复试三个环节,满分100分。
  二、综合考核办法
   1.申请材料审核(20%)
  学院成立3名博士生导师组成的申请材料审核小组,对考生提供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核,主要审核内容:
  (1)本科和硕士阶段的学习经历与取得的成绩;
  (2)力学学科领域的相关研究工作经历、已取得的科研成果和发表的高水平学术文章等;
  (3)继续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所具备的专业知识、科研能力、综合素质和培养潜力等;
  (4)其他与考生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有关的因素等。
  审核小组每位成员对每份申请材料逐一审核,按百分制打分,三人分数的平均值即为考生的申请材料审核分数。每位博士生导师至多有 2 倍名额数量的考生进入初试和复试环节。
   2.初试(40%)
  初试为学院统一组织笔试的方式进行,时间为2小时,考核内容主要包括:
  (1)专业英语,主要考察考生英语阅读、写作能力,共50分;
  (2)科研报告:考生自选题目,现场撰写一篇不少于1000字的小论文。主要考察考生的科学素养、个人品性、创新能力和培养潜力等,共50分。
两部分内容的得分之和即为考生的初试分数。
   3.复试(40%)
  复试为学院统一组织面试的方式进行。学院成立5名博士生导师组成的复试专家组,并配备一名秘书。考核内容主要包括:
  (1)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包括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等方面,特别要注重考查考生的科学精神、学术道德、专业伦理、诚实守信等方面的情况。对于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2)学术及科研能力考核:重点对考生的学科背景、专业基础知识、逻辑思维能力、科研能力以及已开展科研工作与取得的成果进行考核。
  要求考生准备10分钟的PPT向面试专家组汇报,专家提问10分钟。PPT内容包括:基本情况和 前期成果介绍;亮点成果介绍(可结合硕士期间的研究内容或自选以前从事过的研究项目);博士阶段科研计划汇报,并作必要阐述。
  每位考生复试时间不少于20分钟,面试过程由秘书严格进行记录,并全程录音、录像。
专家组每位成员对每位考生按百分制打分,五人分数的平均值即为考生的复试分数。
  三、综合考核成绩计算
  综合考核环节总分为100分,考生的综合环节分数为:
  考生得分=申请材料审核×20%+初试分数×40%+复试分数×40%



                              航天与建筑工程学院
                               2017年11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