航天与建筑工程学院2019级本科生大类培养专业分流工作的通知

时间:2020-05-29作者:文章来源:航天与建筑工程学院浏览:655

  航天与建筑工程学院2019级本科生第一学年按照航空航天类进行培养,从第三学期开始按照专业方向进行培养,第二学期启动分流工作。为做好我院2019级本科生专业分流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大类培养专业分流工作组织机构
学院成立大类培养专业分流工作小组,负责组织大类培养专业分流工作。组长由院长、书记担任,副组长由主管教学工作副院长和主管学生工作的副书记担任,成员由基层学术组织、学生工作办公室、教务办公室负责人组成。
  二、大类培养专业分流工作学生范围
  (一)2019级本科生(不包含留(降)级学生,此类学生按原文件执行)
  (二)各专业方向接收本科生上限人数:工程力学、飞行器设计与工程、飞行器动力工程专业为80人,土木工程专业为110人。
  三、大类培养专业分流工作流程
  (一)志愿填报:学生可填报两个志愿(第一志愿、第二志愿);
  (二)分流原则:接收专业依据限额根据第一志愿学生第一学期必修课正常考核(期末考试)综合平均成绩(综合平均成绩的计算方法按照《哈尔滨工程大学本科生学籍管理规定》进行计算)由高至低顺序接收。第一志愿学生人数不足接收限额数量时,从第二志愿中按成绩顺序接收;
  (三)若学生填报的第一志愿、第二志愿都已达到接收限额,未被接收。这部分学生需重新填报志愿,在未达到接收限额的专业方向中进行志愿填报(第一志愿、第二志愿),接收原则与第一次志愿填报相同。
  四、大类培养专业调整分流工作时间安排
  (一)5月29日,学院公布学生第一学期必修课正常考核(期末考试)综合平均成绩。
  (二)5月30日10:00,学院召开2019级本科生专业分流布置会。
  (三)5月31日10:00前,学院统一接收学生报名(2019级全部学生第一次报名),逾期未报名者视为放弃报名资格,由学院统一分配专业,报名表见附件。
  (四)5月31日14:00前,学院公布未被接收学生名单、未达到接收上限人数的专业名单。
  (五)5月31日14:30-15:30,学院统一接收学生报名(2019级第一次分流工作未被接收的学生报名)。
  (六)6月1日前,经学院大类培养专业分流工作小组审核,公布拟分流后的专业方向学生名单,公示3天。
  (七)6月5日,公示无异议后,将最终确定的专业分流学生名单汇总上报本科生院。
  五、大类培养专业分流后续事宜
  (一)第三学期开始,学生按照所在专业的培养方案进行学习。
  (二)第三学期开始,学生学费按分流后的专业学费标准进行缴费。
  (三)本学期已成功申请学校2019级学习成绩优秀本科生转专业的学生,在第三学期开学后未成功转入到所申请专业,则自动分配到航天与建筑工程学院未达到上限人数的专业方向。

 


                    航天与建筑工程学院

                                   2020年5月29日